⑴ 标示一个特定的人或物的名词,不带限定性修饰语,在英语中通常要大写字头——亦称专名。来源:词吧(www.8cI.NEt)
英 proper noun;
⑴ 属于人、地、事、物所专用的名称。如孙中山、广东、兴中会等。相对于普通名词而言。
1.标示一个特定的人或物的名词,不带限定性修饰语,在英语中通常要大写字头——亦称专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