⑴ 犹通义。
⑵ 共同商议。
⑴ 犹通义。参见“通义”。
引 汉 刘向 《说苑·奉使》:“夫杀人之使,絶人之谋,非古今通议也。”
《宋书·颜延之传》:“道者,赡富贵同贫贱,理固得而齐。自我丧之,未为通议。”
宋 苏轼 《缴楚建中户部侍郎词头状》:“七十致仕,古今通议。” by 词吧(WWw.8CI.net)
⑵ 共同商议。
引 《后汉书·朱晖传》:“是时穀贵,县官经用不足,朝廷忧之……於是詔诸尚书通议。”
⑴ 议论能贯通。
例 如:「博学通议」。
⑵ 共同议论。
引 《后汉书·卷四三·朱晖传》:「于是诏诸尚书通议。」 词吧WWW.8CI.neT提供
⑶ 职官名。清制文官正三品封通议大夫。来源:词吧(WWW.8cI.Net)
1.犹通义。 2.共同商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