⑴ 审讯治罪。
引 《东观汉记·刘兴传》:“兴 迁 弘农 太守,县吏 张申 有伏罪, 兴 收 申 案论,郡中震慄。”《后汉书·第五伦传》:“其巫祝有依託鬼神诈怖愚民,皆案论之。” by 词吧(www.8cI.NET)
1.审讯治罪。